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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勞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申請年度 100學年第1學期
提供單位 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申請單位 私立四維高中
學 制 高中職
成 績 智育:80 德育(操行):80 體育:70
獎助對象 成績優良,低收入
限制條件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獎助內容 每人給獎金額範圍:10,000~10,000
預計總金額:未定
預計總名額:1
申請期間 100-10-01 ~ 100-10-21
校內受理期限 100-10-01 ~ 100-10-21

申請說明

申請條件
1.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2.9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八十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操行成績八十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體育成績七十分(含)以上。
3.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4.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所需證件
1.學校之申請保薦書(向學校領取)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當年度註冊章)。
3.99學年度下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向學校領取)。
5.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7.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不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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