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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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同校獎勵辦法
第一條:本校為鼓勵國中生就讀本校及減輕家長教育費用負擔特訂定本辦法。
第三條:兄弟姐妹如有跨校(民生家商)就讀者,獎金減半。 第四條:申請獎助金應於每學期註冊後,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第五條:獎助金審查程序如下: 第六條:本辦法經校長核准並報經董事會審核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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