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秉承校長之命,主持進修學校校務。 二、擬定進修學校教學方針及有關計劃。 三、擬訂各科教學實施及研究計劃。 四、擬訂、修訂或簽辦校務有關章則或事項。 五、擬訂進修學校校務工作計劃及行事曆。 六、擬辦進修學校教師任課及考核事項。 七、擬辦各科教材及有關參考資料。 八、會同教務處、總務處、實習處設計並充實各項教學設備。 九、審查各科教學進度。 十、調閱學生各科作業。 十一、簽辦學生升級、休學、復學、退學、轉學等事宜。 十二、簽辦校務處各組業務文件。 十三、出席各項有關會議。 十四、辦理學生升學指導事項。 十五、辦理本處職員工作調配及考核事項。 十六、會同招生委員會,辦理招生事宜。 十七、審查學生有關教學上之請求事項。 十八、處理家長有關校務上之接洽事項。 十九、處理其他有關校務事項。